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指南来了!

2024-10-21 08:51:25

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根据《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淄博市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淄人社发〔2024〕13号)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24〕55号)要求,2024年我市将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适用对象


(一)招用人员。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受益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非企业性质的单位或组织均不适用。

二、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领流程


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由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

(一)“免申即享”。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企业通过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s://hrss.zibo.gov.cn/)-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后,根据弹窗提示完成确认。
(二)“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s://hrss.zibo.gov.cn/)-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后,选择社会保险栏目中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功能进行申请,或通过线下方式提交《一般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进行申请。

特别提醒:劳务派遣企业仅适用“自主申请”经办模式,需主动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除提交《劳务派遣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外,还需提供派遣协议(外包协议)复印件、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达成的协议、事实劳动关系证明(自有员工、派遣员工每月工资支付凭证)等材料。

四、实施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五、温馨提示


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已由之前受雇企业享受或同一企业在以前年度及其他地区享受、已用于享受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相关人员信息不能再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在政策执行期内,企业在享受过一次性扩岗补助后,如新招用了符合条件的人员,仍可通过登录市人社局网站(https://hrss.zibo.gov.cn/)-社保网上服务大厅,选择社会保险栏目中的一次性扩岗补助功能再次进行申请。

六、咨询电话

参保企业在申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电话进行咨询。
市本级:3182636
张店区:2922689
淄川区:5260070 
博山区:2278281
周村区:6160107
临淄区:7177139
桓台县:8217419
高青县:6986696
沂源县:3257539
高新区:3580551
经开区:7870203

文昌湖:6880029

七、确认和申请流程


1.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确认流程(点击查看)

2.一次性扩岗补助企业申请流程(点击查看)

八、相关附件


附件1.一般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附件2.劳务派遣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附件3.劳务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分配协议

供稿:市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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