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参保企业(个人):
根据淄博市人社局《关于做好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高新区2024年第四季度达到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的人员,档案齐全且自愿办理提前退休的,应提前向高新区人社中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单位在职职工由所在单位负责申报,申报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受理地点: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退休业务经办窗口。联系电话:0533-2326112。
(二)失业职工由本人向档案代管机构(高新区人社中心流动人员档案室)提出申请,集中受理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5月10日。受理地点:高新区政通路135号高科技创业园A座107室。联系电话:0533-3585300。
二、申报材料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权益告知书
(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三)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公示表
(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五)职工人事档案
(六)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有关的原始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扫描件PDF版。以上材料指职工招工材料、最早记载出生日期材料、有特殊工种岗位记载的档案材料或其它辅助材料等。要求记载的特殊工种累计从事年限满足提前退休最低年限。每个职工电子材料归档一个文件夹并以职工姓名命名。
三、申报条件
(一)年龄符合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本次申报人员为2024年第四季度及之前到龄人员,即男196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女1979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职工退休时的出生年月认定以本人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年月为准。)
(二)特殊工种的工作经历和实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相关规定。
(三)特殊工种的范围,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
(四)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且其中单位缴费满10年。
四、审核结果查询
申报材料经区人社中心初审合格后,统一报送市人社局集中审核,审核结果将按照市人社局通知时间在高新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可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来源:淄博高新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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